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20〕6号)和市国资《关于贯彻落实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相关政策的通知》(绍市国资〔2020〕6号)与《补充通知》,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就落实“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实施主体
作为房产持有人或实际管理人的黄酒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为实施主体。
二、减免对象
承租人是承租黄酒集团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含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参照执行范围。
三、减免内容与方式
1、 减免2020年2月-3月的租金。其中,对于2020年2月-3月处于正常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1)尚未缴纳租金的,在当期租金中直接减免;
(2)已缴纳租金的,退还2个月租金中减免。
2、对于经产权人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给非国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并承诺减租资金全部发放给次承租人的,给予减免转租部分资产2个月租金。
四、政策受理期限
自2月10日起,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五、受理联系人
企业管理部金东 电话:85176015
六、受理程序
1、承租人下载并填写《房租减免申请受理表》,将《申请受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61983081@qq.com,或者以邮寄方式将表格寄送至绍兴市越城区北海桥黄酒集团企业管理部。
2、公司在接收到承租人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批。
3、公司在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承租人是否通过审批,通过的企业由我司出具《房租减免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方确认书》。
4、承租人在收到通过审批通知后,携带《房租减免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人确认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来我司企业管理部办理房租减免手续。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附件3:绍兴市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国有企业减免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pdf
附件2:绍市委发〔2020〕6号(疫情防控阻击战三稳意见).pdf
附件4: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相关政策的通知.pdf